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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来源: 中国文化报 发布时间: 2018-03-17 10:14:13 点击次数: 次
3月12日上午,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在北京举行记者会。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胜明、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乌日图、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吴恒等就“人大立法工作”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。
吴恒在会上强调了文化立法工作的重要性。“文化具有教化、引领社会进步、弘扬和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独特属性。在网络时代,在我们国家坚持对外开放的总体格局中,中外各种文化交融,促使我们对我国文化发展进行引领,对涉及受众最广泛的公共文化服务进行顶层设计。但文化立法工作需要研究的问题还很多,也有不少难点。”吴恒说。
“5年来,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贯彻党中央关于坚定文化自信、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的战略部署,大力加强文化法律制度建设,先后制定了电影产业促进法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、公共图书馆法,还修改了文物保护法和档案法,改变了文化领域立法长期以来较为薄弱的局面。”吴恒认为,新制定的这些文化领域的法律,明确了政府主导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的原则,也建立健全了相应的一些管理制度,优化了服务功能,这对于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、丰富人民群众精神食粮都具有重要意义。
吴恒在回答记者“文化立法进展情况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文化立法方面的新动作、新思路”的问题时表示,十八大以来,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,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和速度推进文化立法工作,成效显著。“文化产业促进法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五年立法规划。”吴恒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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